改革开发那个三十周年变化(3)-《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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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文革”期间,我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大小运动不断,以运动代替法制的现象十分严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被严重践踏,各种政治运动、下放蹲牛棚、办学习班的做法,使人民群众甚至是党员干部乃至有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人身基本权利都难以保障,刚刚建立的法制体制到了崩溃的边缘,人们本就淡漠的法律意识更加淡化。改革开始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要求,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指导方针,中国进入了法制的恢复、重建期。1980年,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下,一场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全国性普法运动迅速开展,从中央到地方,逐级成立了政法委员会和普法领导小组。经过落实普法规划,人们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标志着中国**执政方式的转变,这成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改革三十年,每年都有大量法律法规诞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对人民社会生活和思想观念的影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几乎是每一部法律的修订或新法出台,人们在相关领域思想都会产生巨大改变,并衍生一些新的社会现象。随着我国逐步迈向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的行为准则从按政策办事、按领导要求办事、按经验习俗和道德约束办事彻底转变为依法办事。

    九、人们的社会主义信念更加坚定

    回眸新中国建设史,不难发现,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艰辛而曲折,曾经如潮如涌,也曾一波三折。三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消除了长期笼罩在中国人民头上贫穷和饥饿的阴影,解决了世界上四分之一人口的温饱问题,并跃升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人们从改革开放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深切地感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美好发展前景。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中国人民的富裕之路、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这一观念逐步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自觉意识。

    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丰富了社会主义理论。中国**领导全国人民排除种种思想干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等根本性问题,把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性同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实现更大发展的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近年来,中央接连提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新的理念,进一步丰富了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和实践方式同全国人民追求科学发展、追求幸福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更加显示出社会主义中国的勃勃生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仰。

    十、中华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十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世界的影响力不断提高。香港回归、澳门回归,举办二十九届奥运会等标志**件,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不断激发,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加入WTO后,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同世界各国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国家区域化的激烈竞争中,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党中央和各界人士提出和平发展、和平崛起的思路和构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广大中华儿女的奋斗目标和强大精神支柱。

    三十年里,我国经受了“**风波”、亚洲金融危机、洪灾、雪灾、“**”疫情、拉萨事件的严峻考验,特别是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和重建工作,表现出政府与公民社会互动的巨大力量,表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向心力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令世界惊叹和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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